經濟困難無法辦理就學貸款,繳交學費者處理方式
經濟困難無法辦理就學貸款,繳交學費者處理方式
一、 辦理安定就學計畫-分期繳納(每學期最多分4期繳納,限每學期註冊日往後推2週內
申請,收件日期:2/17~3/8日)
二、 建議使用銀行信用卡申請分期繳交學雜費用(可分3-12期)
三、 承辦人:屏商校區生活輔導組石先生;分機12411
學雜費分期緩繳協議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