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減免住宿費申請(舊生)收件作業期程

[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減免住宿費申請(舊生)收件日期

 

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減免住宿費申請自110年2月1日起至110年3月5日(五)

    逾時不受理。(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提早向各受理單位申請,以免逾時因資料

    不齊無法申請住宿費減免)

  繳交資料 :

   1.申請書(如附件)。
     2.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各1份

二、欲申請減免者,完成申請後且學雜費繳費單顯示為正確的住宿費應
 繳金額後
進行繳費

三、曾申請減免者,請務必完成應服務時數,以免影響往後申請住宿費減免之權益。

四、有相關問題請洽:
  民生校區 生輔組 楊昇翰先生 分機12402

  屏商校區 生輔組 劉育豪先生 分機12410

 

收件地點: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屏商校區行政大樓1樓 生活輔導組

     亦郵寄至「90003 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生輔組收」。(郵戳為憑)

 

附件:住宿費減免申請書

 

1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