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床位房型及收費標準公告

114年4月10日本校第11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學務處生輔組住宿收費標準:

一、本次收費標準調整說明如下:

    (一)整體住宿費並無調漲或調降,僅將光華樓調整為長住型學生宿舍,將寒暑假住宿費依原有收費標準計算後併入學期住宿費收費,上學期則再加計原先未提供住宿之春節住宿費。

    (二)春節期間光華樓亦持續提供學生住宿使用,住宿費以最短春節天數6天計算,且因應春節期間外包人力(宿舍保全、清潔等)薪資加倍等因素,期間住宿費加計1.5倍計算。

    (三)住宿期間除辦理休、退學或畢業須限期搬離宿舍外,可持續住至寒暑假閉宿日,無須重複申請及更換寢室。

二、因114學年度長住型學生宿舍屬試辦性質,其收退費等實施方式與原有學生住宿申請要點及冰箱使用要點有所扞格,特擬定因應長住型學生宿舍試行辦法以因應試辦期間所面臨之各項問題;待期滿後經評估確具有可行性,再行修正宿舍相關法規以正式施行,本試行辦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