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暫時以獎助各大專院校(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法律系、醫學系、食品化學及企業(工商)管理學系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學生為對象。
(一) 家境清寒者
(二)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在八十以上,操性成績甲等。
(一) 申請書
(二) 前學期成績單一份
(三) 清寒證明
(四) 學生證影本(為法律系、醫學系、食品化學及企業(工商)管理學系)
為配合校內用印請於10月20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申請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期程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