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2-1 台灣康氏宗親總會教育獎助學金(截止日10/31)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凡康氏宗親本人及其子女且符合下列資格,得申請以下獎助學金(不限會員,但以會員為優先):
    (一)優秀獎學金:學年成績(含上、下學期)達85分以上(甲等以上)且每科(領 域)均及格,操行達甲等以上者(大專、研究所無操行成績者得免送,惟應提出學校之相關規定或加註說明)。優秀獎學金各組若有餘額,得錄取非康氏宗親,惟學年平均成績須達90分以上。
    (二)清寒奬助學金:持有戶籍地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卡)或 家庭突遭變故,急需協助持有社會局證明者或村里長證明者。
    (三) 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特殊才藝、技能、體育等有特殊傑出表現者,或其他有特別義舉可風,或突破困境,奮發向上,而有特殊成就,足堪康氏楷模者,符合才藝傑出表現或特殊傑出成就之康氏宗親本人及子女均得申請之(不限會員,但以會員為優先)。
  • 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優秀獎學金:大專組:毎年15名,每名獎學金壹萬元。碩士生每年10名,每名奬學金壹萬伍仟元。博士生每年3名,每名獎學金貳萬元。
    (二)清寒奬助學金:每年7名,每名奬助壹萬元。
    (三)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
        1.國際性正式比賽:金牌奬叄萬元、銀牌獎貳萬元、銅牌奬壹萬元。
        2.政府機關主辦之全國性比賽:第一名(特優)壹萬元、第二名(優等)捌仟元、第三名伍仟元。
        3.前二項比賽,若屬全國協會主辦或團體成績(不含雙人性質比賽),則獎金折半。

  • 申請方式:請至台灣康氏宗親總會官網提出申請( http://www.kang.org.tw/ ),並於期限內連同申請應繳資料寄回台灣康氏宗親總會。

  • 申請文件: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線上填寫)。
    (二)全户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最近一學年度成績單及操行證明文件。
    (四)自傳乙份(線上填寫)。
    (五)生活照乙張(需臉部清晰)。
    (六)申請清寒奬助金者需附淸寒相關證明文件。
    (七)特殊才藝或成就得獎證明文件。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