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獎助額度及名額:桃園市教育局得視預算及申請人數多寡,酌予調整各類組獎、助學金之名額。
(一)獎學金:新臺幣8,000元。
(二)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有效日期超過113年3月31日)。
(三)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四)112學年度第1學期獎懲紀錄正本1份。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2日止(延長截止日至113年4月8日)。
校內申請方式:於113年4月2日113年4月8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