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三)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在學生。
(四)本學期未領其他獎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生助」 、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五)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 獎助金額及名額:本校最多可推薦3名。每名113學年度發放獎助學金新台幣四萬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二)自傳(內容請描述家庭狀況,以影像圖片、語音或文字表達皆可,影像及影音部份可委託學校承辦人轉寄電子郵件)。
(三)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請就所知說明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
(四)上(112)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者請提供在校德行評量之敘述。
(五)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並請親自簽名並加蓋校印或單位章)。
(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七)學生證(需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反面影本。
(八)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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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a/#/s/E9C2B94E1FFE401594B82237027453C76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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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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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3年9月20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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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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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