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第十一屆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

ㄧ、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奮學向上,並灑下綠色環保的種子,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並且除身障者或患有疾病者,申請同學需有未來手心向下,填寫未來畢業後參與服務志工或資助學生規劃,每學期錄取名額視本會財源及各界捐款決定
二、為保護弱勢學生身份,獲獎者不在網路上公布姓名,將以e-mail個別通知獲獎者。符合資格但已向各級政府申請並已領取獎學金者排除
三、 申請資格:
(一)在國內任一大學、研究所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實習生、外籍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為實際幫助弱勢學生,取消學業成績設限,但為鼓勵學生上進,改由學生需於申請時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三)大學一年級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級成績申請,大專畢業當學期成績(四年級第二學期)不得申請。
(四)在學之本國籍25歲以下學生。
四、符合第一階段獎學金領取資格者,須本人參加獎學金頒獎典禮(地點於宜蘭縣政府,無法以他人代參加),若不克參加者將取消領取資格(本會未提供交通費)
五、有關本會獎學金分為上、下學期兩階段,第一階段最終獲獎名單最晚將於114年1月中旬公布,第二階段名單則於114年8月底通知,第二階段獲獎同學屆時請提供相關志工服務時數至少20小時證明,志工服務時間限自第一階段名單公告後至114年7月底時間為準,志工服務定義為不支薪、公益義工或家人重病證明造成家庭因素需協助,志工不包含學校內的任何服務時數,詳細志工服務可尋相關志工平台,亦或先經由本會認同,本會將保有最後解釋權
六、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等,可洽本會獎學金e-mail:sws9899933@qmtw.us,或來電:03-9310361。
七、申請日期截至113年12月10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