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減免住宿費申請(舊生)收件期程
一、申請資格:
(一)具低收入戶資格之本校住宿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60分以上。
(三)若曾申請過本校低收入戶住宿費減免,已完成相應之服務時數者。
二、114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減免住宿費申請收件作業期程自可列印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起至
114年9月5日(五)止,逾時不受理。減免金額為扣除行政院補貼款7,000元之後之應繳住宿
費金額,請參考申請書中之說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提早向各受理單位申請,
以免逾時因資料不齊無法申請住宿費減免)
繳交資料 :
1.申請書(如附件)。
2.114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效期至114年12月)。
3.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單。
二、申請減免者,完成申請後且學雜費繳費單顯示為正確的住宿費應繳金額
後,再進行繳費。
三、曾申請減免者,請務必完成應服務時數,以免影響往後申請住宿費減免之權益。若有服務時數
未完成之情況,必須於本次收件截止前完成服務時數,始能申請本次住宿費減免。
有相關問題請洽:
民生校區 生輔組 莊家慶先生 分機12402
屏商校區 生輔組 劉育豪先生 分機12410
收件地點: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屏商校區行政大樓1樓 生活輔導組
亦可郵寄至「90003 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生輔組收」。(郵戳為憑)
公告日期:11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