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獎助員額與獎金額度: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20,000元,共20名。
申請方式:僅受理書面資料及郵件寄送,於期限前以紙本寄送至33853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 九如禪林基金會 收。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一)。
(二)學校證明文件正本(附件二),如因學校行政作業無法開立附件二者,得改以下列文替代:
1.學校核發之弱勢生助學金核定通知或相關證明文件。
2.載明已減免「弱勢學生助金」或「學雜費減免」之113 學年度學校繳費單影本。
(三)最近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13學年度)。
(四)最近一學年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第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五)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六)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七)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資料清單(全戶)」影本。
(八)自傳(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等)。
(九)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十)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榮譽證明(此項為加分項目)。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1日止。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