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5-1 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新生代希望工程(截止日12/31)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設籍高雄及台南之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或邊緣戶遭逢變故等經濟弱勢家庭且目前就讀(或即將就讀)高中以上之青年學子。
(二)大學平均75分以上者;或成績未達上述標準,但經師長推薦及慈善會訪視評估,得列為該計畫助學生者。
(三)該計畫著重申請者後續參與該單位辦理課程及活動,如:助學金頒發典禮、培力課程、冬夏令營等活動。
(四)強調『權利義務相對等』的精神,積極響應志願服務工作,每年回饋時數不得少於40小時。若回饋與課程時數未達規定,將取消助學金請領資格,除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告知。
(五)每年應參加新生代系列活動(生涯理財規劃、職前準備、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等課程),每年不得少於18小時。
(六)應出席每學期助學金頒發活動。
(七)參加該計畫須配合各項輔導措施及參與各項活動,期間如不配合接受輔導或未落實該計畫設計核心理念而嚴重影響工作持續性,除將幅度刪減享有之福利服務外,並由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慈善總會函請通知改善,如持續未有改善,經該計畫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函文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八)參與該計畫之學子不得同時具備其他相近性質的助學計畫之助學身分,如經查證屬實則無條件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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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額:每學期間10000 元。此外還有生涯規劃之教育投資費用(如專業證照考照學費或其他學習費用等)之申請,提供學習設備補助、圓夢計畫輔導及各類型之心靈成長與理財、相關親子活動、發展學習課程等資訊,媒合長期認養之單位投入關懷與專案社工介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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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檢附申請表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以郵寄送交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830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241號4樓),收到申請文件後由專案人員去電並約當面訪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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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
(三)最近一次學業成績單影本。
(四)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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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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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https://ksw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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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網站資訊,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