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宿舍閉宿及暑假住宿相關資訊

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閉宿:

1.小東樓閉宿時間115/06/22(一)上午10時,請同學務必準時離宿, 06/13(六)~06/14(日) 、06/19(五)~06/21(日)開放家長車輛、計程車及機車進入校園協助搬運行李,親友家長亦可進入宿舍寢室協助搬運,惟考量同學夜間盥洗需求,請親友家長務必於晚間5點30分前離開宿舍!06/22 10:00~12:00為閉宿檢查時間,除幹部外所有住宿生均須離開宿舍,違者將記違規點數6點(愛校服務6小時)。

2.光華樓為長住型學生宿舍,無須進行閉宿淨空動作,可直接於原寢原床位續住至暑宿結束;暑假或下學期未住宿同學請依據退宿申請時間準時離宿。

3.06/12(五)~06/22(一)上午10點,開放小東樓4F交誼廳(光華樓無規劃行李置物區)給床位異動同學放置物品,請同學務必將物品打包、封箱、堆疊整齊並寫上「姓名」、「連絡電話」及「115-1入住的寢室」等資訊。並請在09/02上午10點前務必將物品搬離,以免影響同學使用,倘無法配合於期限內返校搬離者,請勿放置物品於行李置物區,或請自行聯繫校內其他住宿同學協助將個人物品移至下學期床位放置,否則以廢棄物處理並進行違規記點。

3.小東樓住宿生請最後1位離宿同學將冷氣遙控器請繳回櫃台,並將搖控器電池取出。

4.請同學將自己物品放在自己的位置,勿將個人物品放在寢室內有空床位之處,若將物品留於非自己的位置內,物品除以廢棄物處置外,並記違規點數六點(愛校服務6小時)。

5.小東樓各寢室最後一位離宿同學請將房內窗戶關閉上鎖,房門勿上鎖,俾利進行閉宿檢查,若用號碼鎖鎖門將剪鎖處理。

6.各區淨空情形:

(1)小東樓4樓

1原寢室住宿生離宿時間比自己早:在確認原寢室住宿生已完成全淨空後,將個人物品搬入下學期床位,並於新床位採半淨空,原床位採全淨空,並請在新床位行李上張貼紙條「行李是115-1住宿生的」。

2原寢室住宿生離宿時間比自己晚:請將個人物品搬離宿舍,或將個人物品裝箱暫放小東樓4F交誼廳並請在09/02上午10點前務必將物品搬離原床位採全淨空倘無法配合於期限內返校搬離者,請勿放置物品於行李置物區,或請自行聯繫校內其他住宿同學協助將個人物品移至下學期床位放置,否則以廢棄物處理並進行違規記點。

(2)光華樓

1115-1與114-2床位相同者,無須淨空。

2115-1與114-2床位不同者,請於08/19(三)下午17時前搬至新床位續住,原床位採全淨空,若當天無法返回宿舍者,請事前完成裝箱打包,並自行聯繫校內其他住宿同學當天協助將個人物品移至新學期床位放置,否則以廢棄物處理並進行違規記點。同寢最後1位搬離同學,請將冷氣遙控器交還至蕙蘭樓櫃台。

3暑假不住宿之同學:請於06/02(二)~06/05(五)攜帶退宿退費申請表、114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費繳費收據本人存摺封面電子檔到民生校區生輔組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退宿或更正就學貸款住宿費,惟辦理退宿後,於住宿期間終了時須一併搬離宿舍,不得將個人物品存放於宿舍,違者以廢棄物處理並進行違規記點

(3)115-1未住宿者但暑假仍有住宿者(含畢業生),務必於08/19中午閉宿前將所有物品搬離宿舍,並請於離宿前與舍監(平日-蕙蘭樓櫃台、假日-光華樓櫃台)約定床位檢查及離宿時間,確認個人物品已搬離、冷氣遙控器已歸還(同寢最後1位離宿同學)。

*行李置物區禁放食品,避免引來蚊蟲老鼠,另外放置處若遇下雨可能潮濕發霉,或可能有老鼠出沒, 請同學自行斟酌是否擺放。

*暑假期間宿舍將進行噴消作業,為避免噴消過程污染個人物品,物品請裝箱堆疊整齊,床墊請妥善包好,勿放置貴重物品,宿舍不負保管責任。

*貴重物品請勿留於宿舍內或行李置物區,若物品遺失,學校不負保管責任。

*非開放時間宿舍一律上鎖不得進入,違者愛校服務6小時。

*離宿時請將信箱內郵件及頂樓衣物取回,寢室內(含門板)布置物品及掛勾請全面拆除,即使該物品非現在住宿生黏貼,也請一併拆除(若無法拆除請事先聯繫宿舍幹部拍照存證),冰箱請除霜,冰箱內物品移除,並將插頭拔除,違者將以違規記點。

 

二、暑假開閉宿:

開宿時間:115/06/22(一)12:00 ,小東樓暑假住宿生請將住宿用品裝箱打包暫置於屏商校區一宿1樓,待12:00閉宿檢查結束後再搬入暑宿寢室。

※暑宿住宿提早結束者,搬回原寢室前,小東樓住宿生請事前與舍監(分機56100)聯繫確認搬遷時間(週一~週五 08:00~12:00 13:30~17:00)。

閉宿時間:115/08/19(三)12:00,當天上午8點起可將物品搬回115學年度第1學期寢室續住至08/31開學 ,新學期未住宿者中午12點前務必搬離暑宿寢室(全淨空)。

 

三、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宿:

開宿時間:115/08/24(一)10:00,有將個人物品放置於小東樓4F交誼廳者。請在09/02上午10點前務必將物品搬離,或自行聯繫校內其他住宿同學協助將個人物品移至下學期床位放置,否則以廢棄物處理並進行違規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