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獎助員額與獎金額度:每名獎助學金金額:15,000元,預計總名額:10名。
申請方式: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年9月11日前郵寄至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114065台北市內湖區新二路250巷1號6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申請文件:
(一)「大鵬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推薦函」正本一份,由就讀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申請時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正本一份。
(七)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份。
(八)申請當時學期之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九)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或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十)清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得用監護人帳戶影本代替。
(十一)特殊表現之證明。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之證明資料等。
申請期限:115年8月5日起至115年9月11日止。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