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5-1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6年度單親獎助學金(截止日10/12)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 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 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 獎助員額與獎金額度:200名。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2,000元整。

  • 申請方式:
    (一)請先進入google表單( https://reurl.cc/WzLNWk ),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
    (二)申請資料請按順序排列並裝訂,以掛號郵寄至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大專C組獎學金申請(220781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9樓之2),於申請期限前寄出,郵戳為憑。

  • 申請文件:
    (一)2026年度獎學金申請書。
    (二)115/7/15至115/10/12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請檢附主要照顧者之戶籍謄本(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三)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5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四)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五)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該會將視為無效件,不接受補件且不另行通知,若發現有重複寄件者,以無效件處理。
    (六)效期內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七)效期內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八)效期內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無則免附)。

  • 參考網站:https://www.spef.org.tw/contents/news_ct?id=181&page=1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