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獎助員額與獎金額度:經審查合格之申請者由該會頒發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參萬元整。每學期三十名為原則。
申請方式:請先上該基金會網站( http://www.slceas.org.tw/index.php/scholarship/scholarship01 )提出申請,並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資料製成PDF檔上傳,俟通過審核後通知合格之申請者,將所有申請文件紙本以掛號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審查委員會(111022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37號5樓)。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乙份。
(二)前一、二學期在校成績單(註明班級排名)正本。
(三)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正本。
(四)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五)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六)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七)申請者本人郵局或銀行儲簿影本。
(八)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九)自傳及申請理由。
(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 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本人或二等親以內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十一)上述所附文件證明,若經查證有虛偽造假之情事者,除日後不得再申請該會助學金外,並將全數追回已領助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該會得就實際狀況,針對申請個案進行家訪及面談。
參考網站:http://www.slceas.org.tw/index.php/scholarship/scholarship01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止。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