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獎助額度:
(一)陽光獎助學金:6000~12000元。
(二)陽光獎獎學金:卓越獎共三名,每人獎學金壹萬伍仟元;傑出獎共七名,每人獎學金壹萬貳仟元。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每年錄取不超過20位,每名獎助金額為伍仟元。
(四)陽光電腦獎助學金:電腦優秀獎助學金及電腦傑出才藝獎合計共錄取十位,以未請領陽光基金會當年度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每名獎助金額為壹萬元。
申請方式:
(一)陽光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二)陽光獎獎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五樓【東東區中心 陳采彤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五樓【東區中心陳采彤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申請文件:
(一)陽光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本人存摺封面(帳戶以受獎者本人為限)。
3.大學成績單(成績單需蓋有學校戳章,任選一學期申請即可)。
4.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於入學該學期提出申請)。
5.114/07/01~115/06/30個人比賽得獎證明。
6.自傳:600字以上,請由申請者本人 用 稿紙書寫 或 電腦打字,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
7.損傷證明文件 :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顏面損傷者請務必附上照片。
8.全戶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9.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二)陽光獎獎學金:
1.陽光獎獎學金徵選申請書。
2.受推薦者之自傳。
3.親友、師長、社工、其它重要他人之推薦函。
4.受推薦人之本人存摺封面。
5.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6.被推薦人的學生證或足以證明在學身份的文件。
7.被推薦人或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
(1)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2)顏面損傷者務必請附上照片。
8.足以佐證之相關證明資料與照片(如:受推薦人生活照或相關事蹟照2張、榮耀事蹟之獎狀、照片、剪報..等佐證資料)。
9.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獎學金申請書。
2.申請者與傷友的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3.自傳(六百字以上):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父母其中一人之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7.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單(擇一),若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戳章。
8.學習計劃:格式不限,請針對自己未來生涯發展,擬定未來四年的學習/讀書計劃(五百字以上)。
9.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四)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1.該會申請書:初次申請者及多次申請者應繳。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初次申請者應繳。
3.自傳(六百字以上):初次申請者應繳,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損傷證明文件:初次申請者應繳,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電腦技能檢定證明:僅申請電腦優秀獎者應繳。
7.特殊才藝得獎證明:僅申請電腦傑出才藝獎者應繳。
8.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申請期限: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