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有關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1日臺教秘(五)字第1150100122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30日衛部救字第1150027147號函辦理。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提供「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等援助項目。 若本校學生或教職員工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使生活、就學、醫療陷入困境,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皆符合轉介申請資格。
  • 申請注意事項(請務必留意):
    • 時效限制: 需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且同一項目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助一次為原則。
    • 統一由承辦窗口送件:依據協會規定,本救助金不接受案主個人自行申請,亦不受理紙本申請書。必須由本單位(承辦人)進行初步評估了解狀況後,代為上網填報個案轉介表。
  • 詳細補助項目與規定,請參閱附件「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相關未盡事宜,請洽本單位承辦人,或可先參考該協會辦法並逕洽該協會諮詢(聯絡電話:04-24810389)。

承辦單位: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陳先生

聯絡分機:08-7663800#1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