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教育大學98學年度落實公民教育「交通安全」及「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海報及創意口號設計比賽活動計劃

目  的:為落實公民教育,營造有禮校園,使學生熟悉生活教育的基本知識與規範,瞭解社會秩序與人際和諧的重要性,宣導「注重交通安全」及「保護智慧財產權」,形塑優質有禮的屏教人,藉著海報及創意標語達宣導之目標,以生活教育為主軸,建立溫馨和諧校園,培養守法守紀的優質公民。

主辦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實施辦法:藉由競賽活動使學生熱烈參與,並誘發其加強重視公民生活禮儀、品德教育及民主法治教育之觀念,且藉著集合優良作品為期一週的系列展覽,傳達正確信念以深植同學腦海,加以激發同學注重「交通安全」及「保護智慧財產權」,期使同學落實公民教育的理念。
  (一)宣傳海報及創意標語設計競賽─
   1、所有與「交通安全」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守法概念皆可為創作題材。
   2、參賽作品格式:
   A.海報類:半開規格,以「交通安全」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為主題。
   B.標語類:有關「交通安全」及「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口號,作品規格為長×寬15cm×5cm或5cm×15cm格式,以15字為限。
  (二)宣導展覽週─98年12月7日至98年12月11日止
     擬展陳得獎作品於五育樓穿堂加強宣傳以達教化目的。
  (三)配合校慶時將佈置專門展覽會場以進一步宣導落實公民教育。
收件日期:自98年10月12日至98年11月12日止,請繳至生輔組蘇淑雯小姐或蔡森竹先生處。
評審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發想30%、美工色彩15%、構圖15%。
獎  勵:「交通安全」、「保護智慧財產權」海報及口號
     第一名:各項分取一名,禮卷12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各項分取一名,禮卷8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各項分取一名,禮卷500元及獎狀乙紙。
     佳 作:各項分取二名,禮卷250元及獎狀乙紙。
比賽結果:預計於98年12月初公告於本校首頁及BBS站學生公告區等。
其  他:
  (一)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且一律概不退還,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處理權,得獎作品本校將擇期公開展覽。
  (二)各參賽作品不分科系、年級,將合併評選擇優獎勵之。
  (三)以上參賽作品如未達應有水準時獎勵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