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0年4月7日臺中巿政府府授觀管字第1000061199號函(原函影本如附件)辦理。
二、「日租套房」為非法營之旅館,並未依規定通過相關單位檢核,為保障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請公告並向學生宣導勿因便宜而入住。
三、檢附「日租套房Q&A」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