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推行義工服務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義工服務之獎勵第五項,
如有符合下列資格者,可攜帶相關義工服務證明至生輔組找黃賀安先生申請,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1.5.15日止。
詳細內容可連至生輔組網頁→服務項目→義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