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推動校園品德教育,紮根反貪倡廉觀念,發展清廉校園文化自101年3月1日至101年11月30日止辦理此項計劃,計劃申請自本(101)年3月1日起開始至5月20日止。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檔之「反貪倡廉實施計畫」。申請人請備妥各項資料,於本年5月1日下班以前,送生活輔導組 黃志和 先生(以下稱生輔組)彙辦。本校推薦名單將另由生輔組呈請學務處就送審案件辦理甄選事宜,相關辦法於校內收件截止後,另行公告於生輔組網頁(視報名情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