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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處理要訣

車禍處理要訣
1.車禍發生後,應以雙黃燈及三角牌警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
2.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
3.拍照存證,拍照項目含車子前後左右、近照撞擊點、煞車痕、擋泥板及當事
    人。
4.要求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確保自己的安全。
5.要求警察拍下雙方的傷勢。
6.留存底片。
7.若有傷亡速打119,並不要隨意移動傷患。
8.速打110報警。
9.保持心平氣和,避免爭辯。
10.等待警方到達勿隨便離開現場。
11.找尋現場目擊者並記下車號,另在十字路口則要記下紅綠燈及時間。
12.有投保者,向保險公司報案,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
13.協調和解宜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若有傷亡,必須清楚載明此和
      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
參考資料:新竹縣監理站
學生事務處關心您
      校安專線:0912838499

發生交通事故,處理五原則:放、撥、劃、移、等
放:在事故地點後方的適當距離放下正三角型的警告標誌
撥:撥打110報警、119救護
劃:利用蠟筆石頭等具有標記功能的工具把雙方車輛,劃線定位
移:若沒有傷亡,定位後,將車輛移置路邊,維持交通順暢
等:心平氣和,等候警察到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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