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交通費補助申請
【公告】111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交通費補助申請
發佈日期 :
2022-10-2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2-21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7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24562號函辦理。由於近期校內確診及匡列居隔學生人數日益增加,且本校規劃之照護及隔離宿舍量能有限,為鼓勵確診或密切接觸者學生踴躍返家,降低學校學生染疫風險,教育部將酌予補助學生返家交通費。
- 補助對象:本校現有住宿學生,於本補助期間經衛生單位通報確診或由學校匡列為確診或密切接觸者,且願意配合學校防疫措施,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者,得酌予補助學生返家之交通費。由本校協助安置於校內隔離宿舍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學生、離島學生及外籍學生因無離校返家之事實,不適用申請本經費補助,由本校協助安置於隔離宿舍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
- 補助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本(111)學年結束,或至教育部補助經費用罄為止,並視疫情發展及教育部規定得酌予延長或提前截止補助期間。
- 補助額度:由教育部經費全額補助學生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家交通費,至該經費用罄為止。
- 申請方式:填妥本補助申請表(含申請人親筆簽名),附上存摺封面影本(限本人)、衛生單位開立之確診或居隔通知單影本(內容須註明居隔地址及日期)、防疫計程車乘車證明正本(須有乘車日期及車資金額,並手寫註明乘車起迄地點及乘車人員姓名),並黏貼整齊,親送至民生校區生輔組,如因單據上未打本校統編者,於受理後將另行通知補寫支出證明單。
- 申請期限:自完成所有防疫期程(3+4、7+7、5+N等)並取得相關證明後,於解隔後2週內提出申請。
註:自本補助方案公告後,如有同學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者,請於計程車開立收據時報上本校統編號碼(91004005)或機關名稱(國立屏東大學),以利後續申請交通費補助。
為了防範疫情擴散惡化,學校了解此非常時期許多措施對大家造成的不便及困擾,但為了整體疫情的控制,需要大家的配合、體諒與支持,學校相信在我們共同的守護及互相關懷體諒下,我們定能平安渡過此次疫情。再次感謝大家的配合與體諒。
相關連繫電話:生輔組08-7663800轉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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