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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各項生活輔導與服務

目的:
一、為維護校園安寧及學生安全,以熱忱服務之態度代替領導,做好學生生活輔導及維持身心健康,提升軍訓同仁之形象。
二、 養學生「明禮義、知廉恥、負責任、守法律」的高尚品德與「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之良好習慣。
三、 培養學生建立「崇仁務實」之積極人生觀,鼓勵奮發蓬勃、犧牲小我、愛國家、愛民族之精神。

執行構想:
依強化校園、交通、學生安全,做好服務學生之目的。置重點於生活輔導、校園安全、交通安 全、品格教育宣導等,以利有效推展生活輔導工作。

工作執行要項與重點:
一、學生生活輔導
(一)校內生活輔導
1. 對學生生活輔導工作應先溝通觀念,使學生知之真、行之力,以增進輔導功效。
2. 定期舉辦學生自治幹部訓練與講習,強化學生自治功能,並適時督導與協助。
3. 做好知生識生工作,對需要加強輔導之學生,建立個人輔導資料,視需要轉介學生輔導中心,並與家長及學生輔導中心保持密切聯繫。
4. 隨時與導師、系主任保持聯繫,並利用住校期間前往關懷同學。
5. 建立完整住宿學生基本資料,協助遴選優秀自治幹部,做好生活服務工作,並嚴格執行宿舍門禁與各項安全措施。
6. 每日八時至二十三時組成學生校園巡邏隊,協同校警、教官維護校園宿舍安全,處理緊急情況,迅速應變。
7. 寒、暑假時均致函家長,協助督促學生安全。
8. 要求學生辦理各項社團活動或班級活動,必須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完成報備,並於行前提醒同學注意安全事項,於活動中與教官室保持聯繫。
9. 加強宿舍防竊、防護措施,以確保學生及財物安全。
10. 學生特殊事件應依部頒規定即時通報。
11. 依規定實施執勤與住校輔導制度,落實校安通報及全國教官服務全國學生之功能。

二、交通安全
1. 訂定交通安全實施計畫。
2. 成立「交通安全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研討交通安全問題。
3. 機、腳踏車及轎車進入校區,必須登記並領取通行證後依規定停車。
4. 每日排定教官同仁輔導同學騎乘機車戴安全帽。
5. 年度內排定教官同仁對各班實施六小時交通安全教育。

三、教官值勤及住校輔導
1. 貫徹二十四小時值勤規定,保持通信暢通。
2. 值勤教官熟知意外事件處理程序及反映報告表填寫方式,在規定時限報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