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疫情校園防疫新制規定-學生請假流程(112.03.20實施)
COVID-19 疫情校園防疫新制規定-學生請假流程(112.03.20實施)
發佈日期 :
2023-04-2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4-27
COVID-19 疫情校園防疫新制規定(112.03.20起實施)
1、根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函文說明修正。
2、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及次日起5日內,隔離滿6天。
3、篩檢陽性中重症者: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
(隔離期滿,無症狀即可返校住宿、入班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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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確診身體不適就醫導致無法線上上課,可至生輔組首頁—表單下載 https://reurl.cc/lvWQxv 下載假單(請勾選「防疫病假」或「防疫隔離假(中重症者)」)。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檢附快篩陽性證明「健保卡+陽性篩劑照片(含日期 和姓名)」於導 師簽名後送生輔組辦理。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檢附隔離治療通知書。於導師簽名後送生輔組辦理。 **請於解隔離後一周內(含假日)完成請假程序,逾期將不再受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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