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2-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各項獎學金(截止日10/31)
【獎學金】112-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各項獎學金(截止日10/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0-03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設籍該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新生不可申請。
- 獎學金名額: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35名,每名2萬元。
(二)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0名,每名2萬元。
(三)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1名,每名1萬元。
(四)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若干名,每名2萬元。
(五)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無大專生名額。
(六)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若干名,每名2萬元。 -
申請方式:請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12年10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下載列印,非截取畫面)務必正確。各類附繳文件若有繳交者,請自我檢核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並於線上列印申請書表(非由系統下載列印,視為未完成線上申請,不予審查)。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其中1項獎學金。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附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二)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2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2年5月1日前設籍該市)。
(三)前學年度成績單。
(四)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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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2年10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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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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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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