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3-1 國立屏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第2梯次申請
【獎助學金】113-1 國立屏東大學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第2梯次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11
- 申請方式: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至生活輔導組(以下簡稱生輔組)進行繳件,由生輔組代為送交各系所及學院進行書面審查,經生輔組召開審查會議確認獲獎名單後,簽請校長同意後辦理助學金發放事宜。
- 申請截止期限:自即日起至11/23(六)下午5時止。
- 助學金額度:每位學生每學期4萬元。
- 助學金名額:大一新生5~10名(大二至大四已無缺額)。
- 大一新生申請資格(以下前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凡本校各學系大學日間部具正式學籍之大一學生。
(二)成績標準:入學前就讀高中(職)最後一個學期無小過以上紀錄,申請時須檢附該學期成績單及獎懲紀錄以茲證明。
(三)申請者須領有鄉、鎮、市(區)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失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證明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四)申請時需檢附申請表、學生證影本及成績單(含獎懲紀錄),並依狀況備下列資料、6、7、8項三者擇一檢附即可:
1.申請表。
2.學生證影本。
3.高中最後一個學期成績單。
4.高中最後一個學期獎懲紀錄(可和3合併檢附)。
5.學生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6.經濟不利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家長失業證明等(6~8項擇一即可)。
7.遭受各種天然災害者檢附各種天然災害戶證明文件(6~8項擇一即可)。
8.其它重大變故者檢附其它重大變故事件證明文件(6~8項擇一即可)。
9.其它(無則免附)。
注意:
1.前一階段有提出申請之同學無須重複提出申請,待本次審查結果出爐後會統一公告本學期亞德客有美助學金獲獎名單。
2.繳交資料(附件)請以A4大小為主(勿裁剪),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由學生本人“簽名或蓋章”,學生證影本需蓋有註冊組章,資料不齊全者一律不予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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