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5-1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截止日11/13)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限未逾22足歲之本國籍大專院校2至4年級學生(含五專5年、含大專今年畢立即考入碩一, 22足歲以下在學生)、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不受理空大、補校、特教學校、進修部或學院、國外學校申請:
(一)孝行、品德可彰,以下三選一 :
1.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2.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3.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三選一:
1.由符合前項1、2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2.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3.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三)以下條件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四)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善與孝傳出去,受獎者於申請前獲得合法社會服務/志工時數證明(前一學期碩士生30小時、大學20小時),並列為申請優先依據。
(五)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非清寒弱勢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不得提出申請。 -
獎助人數與額度:
(一)大專組(含五專五、碩一,均不限科、系、組或同校),每名新台幣15,000元,上限30名。
(二)碩士組(含博一,均不限科、系、組或同校),每名新台幣25,000元,上限10名。 -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孝行楷模證明(無則免附)。
(三)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四)各式獎狀影本(無則免附)。
(五)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七)親撰親筆短文正本(2000字以上),同時須繳交電子檔,短文需原創,不得抄襲(不得網上摘拼) ,不得人身攻擊或有政治意涵:
1.文題自選6擇1:以下6個方向擇一撰寫作文乙篇,並註明採何「文章體材寫作手法」之文或稿方式,以「紙本及電子文檔」繳交。
(1)「我們」參加「志工服務」時,你會獲得何種啟示?
(2)用佛法在世間的「角度」去行什麼樣的法?
(3)為什麼「我們」要重視「禮、義、廉、恥」的推行,這對社會有何影響?
(4)「公益推動」為何需要「我們」去做?
(5)佛法中對「三毒-貪、瞋、癡」及「五蘊一色、受、想、行、識」非常重視,你會怎麼面對而為之?
(6)面對毒品的泛濫,你有何應對與迴避的方法去做呢?
2.作文請附橫書繕打Word電子檔→作文Word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字體為標楷體、字形14、固定行高14),例:「善」如何行善,並註明姓名、校院科系年級(文後附記字數)。
3.字數均無上限,需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每一張照片或圖文計30字,但不得超過6張。
4.文不對題、言之無物、文辭不通、錯別簡體字連篇、抄襲及不符文章體材寫作手法(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應用文)出處等,皆不予推薦,成績未滿7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計算方式如下:
(1)文章需有起承轉合(30%)。
(2)文不對題(50%)。
(3)標點符號(佔20%錯10個扣總分5分,並類推計算)。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1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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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5年11月13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連同電子檔一併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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