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5-1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5學年度一般大專院校清寒助學金(截止日9/24)
【獎助學金】115-1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5學年度一般大專院校清寒助學金(截止日9/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8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學生,不含進修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生。
(二)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領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或校內師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推薦函(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表格),或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領有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恕不接受村里長證明。
(四)為使資源有效應用,建議已獲頒其他獎助學金者,不要重複申請。 - 獎助金額及名額:本校最多可推薦5名。每人新台幣肆萬元整。
- 申請文件:
(一)該會申請表正本:請貼妥照片,親筆填寫並簽名。
(二)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若與父母親不同戶籍則須分別檢附。
(三)清寒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或校內師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推薦函(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表格),擇一檢附即可,恕不接受村里長證明。
(四)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五)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六)114學年度下學期獎懲紀錄。
(七)114學年度下學期出缺席紀錄。
(八)115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繳費收據正本(辦理就學貸款學生請附台銀對保收執聯及生輔組繳件證明聯影本)。
(九)114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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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5年9月24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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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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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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