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5-1 金門縣政府-金門縣政府獎學金(截止日10/15)
【獎學金】115-1 金門縣政府-金門縣政府獎學金(截止日10/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4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前三項條件之一及第四項,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四)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 -
獎助員額與獎金:
(一)一般在學獎學金:公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學生)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
(二)研究生獎學金:
1.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萬元,博士班每名2萬元 。
2.凡獲得國內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整。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線上申請)。
(二)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三)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五)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六)研究所學生請加附切結書(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
申請方式: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
申請期限: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瀏覽數: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