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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5-1 新竹市政府-115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23)

【獎學金】115-1 新竹市政府-115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5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新竹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 獎學金名額:
    (一)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15名,每名4,000元。
    (二)碩士班每學期獎勵5名,每名10,000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里長證明書。
    (四)前學期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五)前學期成績明單。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23日止。

  • 校內申請方式:於115年10月23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 參考網址:https://www.hc.edu.tw/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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