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5-1 澎湖縣政府-115學年度第1學期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6)
【獎學金】115-1 澎湖縣政府-115學年度第1學期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21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
(一)設籍澎湖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一年級上期新生除外)。
(二)操行成績八十分、學業成績八十分。
(三)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澎湖縣政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四)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
獎助名額與額度:研究所(一般生)每學期三名、大專院校每學期四十名。研究所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八千元;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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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書。
(二)成績單。
(三)戶籍證明。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澎湖縣政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證明。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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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5年10月6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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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https://www.penghu.gov.tw/edu/home.jsp?id=93&act=view&dataserno=11509160010&mserno=2013012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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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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