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5-1 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5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截止日10/1)
【獎助學金】115-1 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5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截止日1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23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
(一)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二)114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大一新生勿以高中階段成績提出申請)。
(三)114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四)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2.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3.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5.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提供導師推薦信等相關證明文件,俾便查考。 - 獎助金額及名額:本校最多可推薦9名。每名115學年度發放獎助學金新台幣(以下同)五萬元,分別於同一學年度上、下學期註冊後,預計於115年12月底及116年4月底前,各發放二萬五千元。 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校內初審時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
- 申請文件:(六)至(十)擇一檢附即可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二)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證明。
(三)114學年度下學期獎懲及出缺席證明。
(四)存摺封面影本。
(五)辦理就學貸款學生請附台銀對保收執聯及生輔組繳件證明聯影本(無辦理學貸者免附)。
(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七)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證明,請檢附相關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八)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證明,請檢附相關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九)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證明。
(十)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檢附導師推薦信。
(十一)其他相關證明。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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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5年10月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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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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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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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另有辦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輔導資訊說明(詳簡章附件),歡迎各位同學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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