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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3-1 群園事業機構助-群園助學金計畫(截止日9/30)

【獎助學金】113-1 群園事業機構助-群園助學金計畫(截止日9/3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06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擁有以下身份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低收入戶、滿30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夜間部、進修部學生。
    (二)於修業年限內,操行80分以上(含80分)、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
  • 獎金額度:大專院校學生每名貳萬元。

  • 申請方式:請自行至至群園助學系統( http://chionyuan.sino1.com.tw/ )填寫申請表、送出資料,並檢附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紙本郵寄至群園事業機構(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268號)。

  • 申請文件:
    (一)群園助學金申請表(該機構提供下載表格)。
    (二)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機構提供下載表格,需簽名)。
    (三)被推薦學生自傳:含個人簡介、家庭狀況、求學經驗、未來展望、自我推薦獲得助學金的理由等(需另附紙本)。
    (四)學校推薦函:含推薦原因及學習狀況(需師長簽名,另附紙本)。
    (五)最近學期成績單(影本可,操行需80分以上、學業成績需平均70分以上)。
    (六)已繳費之註冊繳費單之影本(助學貸款者請提供助學貸款單及註冊相關證明)。
    (七)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可)。
    (八)全戶財產證明(影本可)。
    (九)全戶所得稅證明(影本可)。
    (十)被推薦學生本人帳號影本(注意:帳號影本與申請表資料不符或帳號無法匯款者將取消資格)。
    (附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附第8及第9項)

  • 參考網站:https://chionyuan.sino1.com.tw/

  • 申請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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