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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3-1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截止日11/23)

【獎學金】113-1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截止日11/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04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公 、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三)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
    (四)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五)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 獎助員額與獎金:25名。每名10,000元整。

  • 申請方式:請在申請截止日前將相關資料郵寄至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 」收 (以郵戳為憑),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 ,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向該亭宮櫃台索取,或由該亭宮臉書Facebook下載)。
    (二)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三)全戶戶籍謄本正乙份。
    (四)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五)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1月23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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