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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3-2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第四屆113年度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截止日2/14)

【獎助學金】113-2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第四屆113年度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截止日2/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21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在學生。
    (二)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第四級或第五級,且未有不動產土地等資產。
    (三)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四)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記錄)。
    (五)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六)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七)須經過該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八)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 獎助員額與獎金額度: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20,000元,共20名。

  • 申請方式:僅受理書面資料及郵件寄送,於期限前以紙本寄送至33853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 九如禪林基金會 收。

  •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一)。
    (二)學校證明文件正本(附件二),請同學填妥後,於寄送前持本表及申請表先至學務處生輔組查驗是否已有領取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確認無誤後由學校發給證明。
    (三)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12學年度)。
    (四)最近一學期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第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五)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六)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七)上年度家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八)自傳(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等)。
    (九)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十)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榮譽證明(此項為加分項目)。

  • 參考網站:https://ennead-tw.org/2021/10/31/%e6%b8%85%e5%af%92%e5%bc%b1%e5%8b%a2%e5%84%aa%e7%a7%80%e5%ad%b8%e7%94%9f%e7%8d%8e%e5%8a%a9%e5%ad%b8%e9%87%91/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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