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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4-1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助學金(截止日9/30)

【獎助學金】114-1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助學金(截止日9/3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8-08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凡家境清寒者,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申請:
    (ㄧ)高中(職)學生經甄試或考試錄取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並取得入學證明者,其德行評量/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大過處分)。
    (二)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就讀「工學院」、「商學院」及「工/商相關科系」以外之本國學生,其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三)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 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之本國學生因家遭變故休學擬復學者,其未休學前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四)前一學期達平均75分之在學成績單、75分以上或優等之操行證明及500字以上的學習心得報告(電腦打字, A4格式)。
    (五)為培養同學回饋社會之心,領取助學金同學每學期應於規定期限內從事校外社會公益服務工作達14小時後,並取得蓋有該公益服務單位戳章之志工證明文件正本。
  • 獎助額度: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 申請方式: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30日前郵寄至:104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2號13樓A室,電話: 02-25232422,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申請文件:
    (ㄧ)申請表正本㇐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或重大傷病卡影本。
    (三)高中職/大學歷年成績單。
    (四)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 參考網站:http://www.lianteh.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20130430&Rcg=52141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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