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4-1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專案(截止日9/26)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最近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且目前仍在學中。
(三)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
獎助額度:大學生每位新台幣10,000元、碩士生每位新台幣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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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請將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該基金會( 710401 臺南巿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301號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收 ),於申請期限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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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一)助學金申請表。
(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三)(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不具此社會福利身份者,請另檢附第八項相關資料。
(四)身分證影本。
(五)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證影本(蓋有新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
(六)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成績單無操行成績者,請另檢附操行成績證明。如成績單上有等第成績也有百分制成績,請依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若無相對應之百分制成績,請提供就讀學校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並依其對應之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
(七)在校期間獎懲紀錄證明(需有學校核章)。
(八)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而申請助學金者【已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者,不用再提供此項資料】:
1.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醫療、疾病相關: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 -
參考網站:https://www.gesr.org.tw/news_details.php?arg=%2Fq7fooRk5NchVMJb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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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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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