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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交通費補助申請(放寬家長接送返家交通費申請日期)

【公告】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交通費補助申請(放寬家長接送返家交通費申請日期)

發佈日期 : 2022-05-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6-06

依據11153日、5月9日、5月13日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配合進行疫調及宿舍調度相關事宜研商視訊會議、11156日本校新冠肺炎因應措施研議防疫專責小組77次會議決議、教育部11156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145號函、1115月16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235號及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由於近期校內確診及匡列居隔學生人數日益增加,且本校規劃之安心宿舍量能有限,為鼓勵確診或居隔學生踴躍返家,降低學校學生染疫風險,教育部及本校將酌予補助學生返家交通費。

 

補助對象:本校現有住宿學生,於本辦法補助期間經衛生單位通報確診或由學校匡列為確診或密切接觸者,且願意配合學校防疫措施,由家長接送自行返家搭乘防疫計程車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者,得酌予補助學生返家之交通費。離島學生及外籍學生因無法自行返家,不適用申請本經費補助,由本校協助安置於隔離宿舍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如因空間不足再另行安排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其住宿費由學生自理,惟其交通費仍可申請補助。

補助期間:自111426起至本(110)學期結束,並視疫情發展及教育部規定得酌予延長補助期間。111年5月25日起不予補助家長接送自行返家之車資
(說明:原訂自5月9日起不予補助家長接送返家車資,因本補助係於5月24日公告申請,為保障學生申請權益,放寬5月9日至5月24日家長接送返家車資亦可申請補助)

補助額度上限,視學生居隔地點區隔:

  • 北北基地區: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 桃竹苗地區:2,500元。
  • 中彰投地區:2,000元。
  • 雲嘉南地區:1,500元。
  • 高屏地區:500元。
  • 宜蘭地區:3,500元。
  • 花蓮地區:3,000元。
  • 臺東地區:2,000元。
  • 離島地區:因無法自駕或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家,不予補助。

如符合教育部補助要件者,自依教育部函文規定向教育部申請補助確診及密切接觸學生返家之全額交通費用,本校不予補助。

返家日期

返家方式

4/26

4/26 5/24

5/25  學期結束

搭乘防疫計程車

不予補助

向教育部申請補助確診及密切接觸學生返家之全額交通費用

向教育部申請補助確診及密切接觸學生返家之全額交通費用

家長接送自行返家

不予補助

依本校防疫措施交通費補助暫行辦法申請部分交通費補助(訂有上限)

不予補助

申請方式:填妥本補助申請表(含申請人親筆簽名),附上存摺封面影本確診或居隔通知單影本(內容須註明居隔地址及日期)防疫計程車收據正本或家長接送加油費收據正本,並黏貼整齊,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地址: 900391 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國立屏東大學學務處生輔組收 空白處備註申請防疫交通費補助)送交民生校區生輔組,如因單據上未打本校統編者,於受理後將另行通知補寫支出證明單。

申請期限:自完成所有防疫期程(3+4、0+7、10+7、7+7等)並取得相關證明後,2週內提出申請。

註:自本補助方案公告後,如有同學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者,請於計程車開立收據時報上本校統編號碼(91004005)或機關名稱(國立屏東大學),以利後續申請交通費補助。

 

為了防範疫情擴散惡化,學校了解此非常時期許多措施對大家造成的不便及困擾,但為了整體疫情的控制,需要大家的配合、體諒與支持,學校相信在我們共同的守護及互相關懷體諒下,我們定能平安渡過此次疫情。再次感謝大家的配合與體諒。
相關連繫電話:生輔組08-7663800轉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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