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113-2學期 學雜費分期付款開始申請及期限

【公告】113-2學期 學雜費分期付款開始申請及期限

發佈日期 : 2025-02-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20
一、申請條件:本校具有學籍學生;學生因故無法整筆繳納學雜費者。
二、本學期之學雜費費用確定後始得申請。
三、研究生學分費未確定者,先行下載學生學分費預貸申請單(可先預估學分數,採多退少
補方式辦理),傳真至:08-7230560(即日起可以申請)。
四、申請期限:114年2月10日至2月28日(五)止。
五、申請流程:
1.下載分期申請單及學雜費繳費單填寫資料
2.請系上導師及主任核章
3.至民生校區出納組先繳費第1期(原則上分3-4期)
4.資料送至屏商生輔組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