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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3-1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3學年度全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截止日10/8)

【獎助學金】113-1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3學年度全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截止日10/8)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學生,不含進修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生。
    (二)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領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或校內師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推薦函(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表格),或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領有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恕不接受村里長證明。
  • 獎助金額及名額:本校最多可推薦5名。每人新台幣肆萬元整。 
  • 申請文件:
    (一)該會申請表正本:請貼妥照片,親筆填寫並簽名。
    (二)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三)清寒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或校內師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推薦函(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表格),恕不接受村里長證明。
    (四)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
    (五)112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
    (六)11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七)112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獎懲紀錄、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 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8日止。

  • 校內申請方式:於113年10月8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 參考網站:https://www.cyff.org.tw/servlet/PUF1_ControllerServlet.do?lang=zh-TW&menu=EDU_STUDY&func=REGULAR&action=VIEW_INDEX&fromFunc=PURPOSE

  •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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