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3-1 基隆市政府-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生獎學金(截止日9/23)
【獎學金】113-1 基隆市政府-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生獎學金(截止日9/23)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
(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 ,其餘各科達六五分以上。
(二)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處分或操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 獎學金名額:大學校院、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生三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
- 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三)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五)未享公費待遇證明書(如附件),請自行填妥證明書後於申請時一併繳交,由學校查核無誤後統一用印。
(六)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0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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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2年10月6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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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蓋用「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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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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