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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3-1 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3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23)

【獎助學金】113-1 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3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23)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具備本獎學金申請作業要點第一項之資格對象身分者可申請: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四)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
    (五)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平均評列甲等(80分)或A等以上,研究生則免。
  • 獎學金名額及額度: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每校研究生、大學生、專科生各1名。
    (二)身心障礙學生:評選取35名給獎(研究生10名、大學生20名、專科生5名)。
    (三)低收入戶學生:評選取50名給獎(研究生10名、大學生35名、專科生5名)。
    (四)研究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
    (五)大學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六)專科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8,000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
    (二)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
    (三)身分證明:
        1.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3.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23日止。

  • 校內申請方式:於113年10月23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 參考網站:https://www.lmcf.tw/message

  •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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