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113-1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9/23)

【獎學金】113-1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9/23)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大專院校學生期成績及操行均在八十分以上者,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 獎助名額與額度:每學期以每校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 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前一學期」即(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三)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四)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六)德行成績(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23日止。

  • 校內申請方式:於113年9月23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