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貼住宿費說明
【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貼住宿費說明
教育部補貼114學年度第2學期(下稱本學期)住宿生住宿費用說明如下:
一、補貼對象:具有本校學籍及本國國籍之住宿生。
二、教育部補貼住宿費費用每學期一般生為5,000元、弱勢生(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以及現役軍人
子女的補貼上限為7,000元(住宿費若低於7,000元,補貼金額則為住宿費全額;若高於7,000元
,補貼金額則為7,000元)。若開學後才申請住宿,其補貼金額依入住週數比例折算。
三、本補貼案原則上免申請,惟有部分情況仍須提供身分資料證明,彙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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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身分/情況 |
教育部補貼住宿費申請方式 |
補貼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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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一般住宿生 |
免申請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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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14學年度第2學期之學雜費減免申請情形: |
免申請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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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身分,但不符合項次二所列免申請的情況。 |
將115年度中低收入戶 |
7,000 |
| 四 | 現役軍人子女 | 請學生攜帶本人身分證及中華民國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影本(1份)及正本親至生輔組辦理。 | 7,000 (上限) |
四、前表項次三及項次四的情況需由學生依據前表說明提交相關證明給生輔組,才能以
相關身分補貼。請務必於115年2月26日前繳交,逾期未交則依一般生身分金
額補貼住宿費。
五、申請低收入戶住宿費減免者,可申請減免之金額為住宿費減去行政院補貼之金額。
六、請確認本學期繳費單上之住宿費與補貼費用金額正確後再繳費。
有相關問題請洽:
民生校區生輔組 分機12402(大學部男宿)、12405(大學部女宿)、12406(研究生)
屏商校區生輔組 分機12409(學生第一宿舍)、12410(學生第二宿舍)
收件地點: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屏商校區行政大樓1樓 生活輔導組
若郵寄請註明辦理住宿費補貼,寄至「90003 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生輔組收」。
(郵戳為憑)
公告日期 1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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