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2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平安獎學金(截止日3/10)
【獎學金】114-2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平安獎學金(截止日3/10)
發佈日期 :
2026-01-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07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35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一)就讀學校校內有公告訊息之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二)凡條件相當者,以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及家庭年所得91萬(含)以上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
獎助員額與獎金額度: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12,000元,預計總名額: 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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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填妥附件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寄送至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408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3段325號),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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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一)平安獎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
(二)自傳正本一份
(三)師長推薦內容(事蹟)正本一份
(四)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記過、嘉獎)紀錄證明或蓋證明戳章正本各一份
(五)家庭類別之證明文件(請圈選類別,「一般」則免附) (一般 / 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 原住民/ 新住民)
(六)皆須檢附國稅局前一年度(113年度)已申報之家(全)戶所得證明,正本一份【檢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所得證明,須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七)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八)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一份
(九)身分證、學生證、台幣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本一份 -
申請期限: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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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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