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4-2 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截止日4/30)
【獎助學金】114-2 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截止日4/30)
發佈日期 :
2026-02-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25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二)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四)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
獎助額度:每月2000元,獎學金之發放期間為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下學期開始至畢業月份之最短的就學年限(不含研究所、碩士、博士班就讀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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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請將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該單位(72152台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1段347號 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 收),於申請期限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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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書。
(二)就讀學校系主任之推薦書。
(三)說明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書。
(四)本獎學金辦法第二條規定之學業、操行、體育成績證明書或殘障證明影本。
(五)家境清寒證明書。 -
申請期限: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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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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