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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4-2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115年度(114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截止日4/20)

【獎學金】114-2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115年度(114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截止日4/20)

發佈日期 : 2026-03-1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12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及延畢生不得申請。
    (三)一年級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其他年級採計前一學年成績,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2.大專院校以上學生如無選修體育者,或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免附體育成績,請於體育成績欄位勾選「體育免修、未修或已修畢」。
        3.前一學期(一年級)或前一學年(其他年級)無記過以上處分。
        4.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或GPA者,須提供由學校出具之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務必上傳該換算表,以利查驗。
  • 獎助員額與獎金:共335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每名新臺幣3萬元;一般學生,每名新臺幣2萬元。

  • 申請文件:
    (一)成績證明文件(應包含學校、學生姓名、學年學期、各科成績及總成績等重要資訊,且需加蓋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如學校註冊組核章)。
    (二)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直系親屬者亦可)。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低收入戶係指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其證明須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發。

  • 申請方式: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逕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頁/(上方)便民服務/福利補助/(下方)拼圖/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
    (一)註冊:一律以學生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
    (二)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等電子檔。上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或文件模糊至無法辨識正確性者,新北市教育局將逕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 申請期限: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4月20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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