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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請同學發生賃居糾紛時,切勿將相關資訊PO網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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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轉載]
貼文的、推文的全都有事/租屋糾紛PO網 18大學生連坐挨告
網路貼文租屋衍生糾紛,OO大學「十八條好漢」被告,連外國網友也遭殃。
OO大學學生因房屋修繕問題,上網貼文指介紹人態度不佳,介紹人發現後認為妨害名譽,連文章下方推文(推薦這篇文章)的學生一起告,第一波共告18人。
OO大學一名學生在OO大鎮社區租屋,他說,去年暑假在築夢園BBS上看到崔姓介紹人將房東貼的租屋廣告後租屋,後來發現馬桶不能沖水,第四台壞了,因廣告中崔某有「本人並將負責同學租屋期間內一切器材之保修維護」事項,因此打電話給崔某,但崔某卻要學生自行處理,收錢前後態度差異大,才會在一月時張貼文章提醒同學小心。
崔某上網發現,認為自己不是房東,僅是介紹人,也打給房東轉達學生需求,學生貼文嚴重妨害他的名譽,因而提告。

法律老師見解
案例中,OO大學的孫姓同學為了提醒同學,將崔姓介紹人態度不佳一事放至網路上供人瀏覽,卻未想到網路是無國界限制的,凡公眾均可輕易上網檢視瀏覽,而觸犯誹謗罪責;反之,孫姓同學也沒因為將此事公開於網路而獲得房東對房間設備損壞的解決,確實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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