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5-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6)
【獎學金】115-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2
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且符合以下規定者:
(一)具以下家境清寒條件者:三者擇一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 獎學金名額:五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導師證明書(三者擇一)。
(四)前學期成績明單(須加蓋學校成績證明章)。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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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5年10月6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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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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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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